钢结构安全性鉴定主要包括结构系统完整性鉴定和结构抗力计算,应根据钢结构现场检测得到的结构实际布置和实际构造状况按相关的标准对结构完整性进行定性分析,并应根据荷载效应和结构抗力的计算结果或现场试验结果以及现场检测结果对结构在目标使用期内的承载能力进行定量分析等内容。
(2)结构适用性鉴定主要是根据变形等检测和计算结果,对结构在目标使用期内能否满足正常使用要求进行评定。
(3)结构的耐久性鉴定主要是根据构件及节点的锈蚀或腐蚀程度及表面涂层质量等级对结构的持续使用性能进行评定。
(4)结构的抗震性能鉴定是根据结构现场检测结果,进行结构体系构造宏观分析以及结构抗震能力理论计算,对结构在目标使用期内能否满足抗震要求进行综合评定。
3)检测与鉴定对象可以是整个建筑物(构造物)的钢结构部分,也可以是结构功能相对独立的钢结构部分。钢结构的检测与鉴定应包括材料。构件。连接与节点、结构系统等方面,对有特殊要求的钢结构还应进行专项检测。
4)检测与鉴定应明确建筑物(构造物)的目标使用期。目标使用期可由业主或委托方根据建筑物的使用要求提出,病由检测人员按照建筑物已使用年限、历史、现状结合未来使用要求综合分析后确定。
5)钢结构的检测应根据本规程的要求和钢结构鉴定的需要,合理确定检测方案。
6)检测与鉴定报告应包括结构、构件和节点的缺陷、损伤状况的检测结构及其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及抗震性能的鉴定结论,并应提出使用维护、加固、修复、改造或拆除等建议。
7)对于重要和大型公共钢结构建筑物(构造物),必要时可进行结构动力测试或提出结构安全性监测的建议。
钢结构焊缝常用的无损检测可采用磁粉检测、渗透检测、超声波检测和射线检测。
钢结构现场检测可采用全数检测或抽样检测。当抽样检测时,宜采用随机抽样或约定抽样方法。
当遇到下列情况时,宜采用全数检测:
1、外观缺陷或表面损伤的检查;
2 、受检范围较小或构件数量较少;
3 、构件质量状况差异较大;
4 、灾害发生后对结构受损情况的识别;
5、 委托方要求进行全数检测。
在建钢结构按检验批检测时,其抽样检测的比例及合格判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