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市房屋安全排查鉴定单位 报告
一、 宜州市房屋安全排查鉴定单位,房屋抗震鉴定分析的级别:
(1)抗震鉴定方法分为两级。级鉴定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第二级鉴定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进行房屋抗震能力综合评价。
(2)房屋满足级抗震鉴定的各项要求时,房屋可评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不再进行第二级鉴定;否则应由第二级抗震鉴定做出判断。
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应根据下列情况区别对待
1.建筑结构类型不同的结构,其检查的重点、项目内容和要求不同,应采用不同的鉴定方法。
2.对重点部位与一般部位,应按不同的要求进行检查和鉴定。
重点部位指影响该类建筑结构整体抗震性能的关键部位和易导致局部倒塌伤人的构件、部件,以及地震时可能造成次生灾害的部位。
二、 宜州市房屋安全排查鉴定单位,房屋当符合下列全部条件时,可评为级:
1) 基础主要构件的抗力与作用效应之比不小于0.95(R/(γ0S)≥0.95)、一般构件的抗力与作用效应之比不小于0.9(R/(γ0S)≥0.9);
2) 建筑物倾斜率不超过DBJ 15-31规定允许值的1.5倍;
3) 建筑物砌体结构出现的不均匀沉降裂缝宽度不超过5mm;
4) 地基基础未发现水平滑移迹象;
5) 连续两个月的地基基础沉降速率均不超过2.0mm/月;
6) 基础外观质量检查未发现明显的裂缝和影响耐久性的缺陷。
三、 宜州市房屋安全排查鉴定单位:
房屋是由许多结构构件组成的,不是某个构件出现了裂缝或倾斜出现了问题,就说该房屋是危房,这是不全面的。危房是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是承重构件已是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房屋危险性鉴定应根据被鉴定房屋的构造特点和承重体系的种类,按其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按房屋危险性鉴定标准进行。危房以栋为鉴定单位,按建筑面积进行计量。房屋是由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三个组成部分。房屋各组成部分危险性鉴定应按下列等级划分;
A 级: 无危险点。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未发现危险点, 房屋结构安全。
B 级:有危险点。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 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局部危险。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发生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整体危险。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1危险构件是指构件已经达到其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并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